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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冷设计要注意的12条事项

* 来源: * 作者: admin * 发表时间: 2021-01-19 10:21:34 * 浏览: 9
一,空气调节用人工冷源制冷方式的选择,根据建筑物用途,所需制冷及冷水温度以及电源,水源和热源等情况,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,并应符合以下要求:
1.民用建筑应采用氟利昂压缩式或溴化锂吸收式制冷。
2.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,宜采用氟利昂或氨压约定缩式制冷。
二,选择制冷机时,台数不宜过多,一般不考虑备用,并应与空气调节负荷变化情况以及运行调节要求相适应。
汪:工艺有特殊要求必须连续运行的系统,可设置备用的制冷机。
三,制冷量这580〜1750KW(50 * 10〜150 * 104kcal / h)的制冷机房,当更换活塞式或螺杆式制冷机时,其台数不宜被两台。
四,大型制冷机房,当替换制冷量大于或等于1160KW(100 * 104kcal / h)的一台或多台离凡式制冷机时,宜同时设置一台或两台制冷量较小的离心式,活塞式或螺杆式等压缩式制冷机。

五,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,制冷机可按热泵特环工况应用。
六,制冷装置和冷水系统的冷量损失,应根据计算确定。概咯计算时,可按以下数值替换:氟利昂直接蒸发式系统5%〜10%间接式系统10%〜15%。
七,冷却水的水温和水质,应符合以下要求:
1.制冷装置的冷却水进口温度,不宜超过表6.1.7所规定的数值;
2.冷却水的水质,应符合国家现行《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》及有关产品对水质的要求。
注:当制冷剂为氟利昂时,冷凝器冷却水的进口温度,可适当提高。
八,非全天使用权但在整个夏季可能经常使用的大型公共建筑,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,其空气调节的冷水系统,可设置蓄冷库。蓄冷库的蓄冷量,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权要求和预冷时间,通过计算确定。
九,必要时,开式冷水系统应设置蓄水箱。蓄水箱的蓄水量,应按系统循环量的10%〜25%确定。
十,闭式冷水系统应设置膨胀水箱和排气,泄水装置。
十一,冷水泵(一次泵)的台数及流量,应与制冷机的台数及设计工况下的流量相对应
二次泵的设置,应根据冷水系统的大小,各并联回路压力损失的差异程度,使用条件和调节要求等,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。
十二、当厂区内或群体式民用建筑中有若干处需要用冷时,宜设置集中制冷机房供冷。室外冷水管道的敷设,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架空敷设或沟内敷设,有条件时,亦可采用直接埋地不保温敷设。